数字城市与地理空间大数据重点实验室
合作与交流管理条例
一、数字城市与地理空间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欢迎国内外科学家顺访我室并举办学术讲座。实验室将提供良好的学术讨论环境并在食宿、交通方面给予协助,提供方便。
二、数字城市与地理空间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支持固定成员邀请在本领域有一定造诣和特色的国内外科学家、企业专家来室从事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合作研究。邀请人应填写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同意后即可执行,专家活动由邀请人员全权安排,食宿、交通等费用可在所在课题经费中开支。项目完成后,邀请人应填写项目总结并提交研究报告。
三、数字城市与地理空间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或流动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国内举行的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会议。差旅可在课题经费中开支。
四、实验室鼓励固定人员到企业开展课题合作研究。每年合作计划由科研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审批,经费由课题经费中开支。计划执行后要提交总结及学术论文。